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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与师资

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

2019年02月28日 14:30  点击:[]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一条 对我校教学人员完成的教学业绩(包括教学研究项目、教学成果和教学奖励),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排位系数:

单位排位系数=1/2m-1,人员排位系数=1/2n-1

其中,m为我校的位次,n为我校完成人员位次。

 

一、项 目

第二条 教学研究项目是指正式立项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课题(含精品课程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)。

第三条 教学研究项目的分类

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课题分为A级(国家级重点项目)、B级(国家级普通项目及省部级重点项目)和C级(省部级普通项目)、D(市厅级)、E级(校级)四类。

A级(国家级重点项目):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、教育部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等;

B级(国家级普通项目及省部级重点项目):教育部司局项目、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(重点)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(重点)。

C级(省部级普通项目)分为C1级和C2级。C1级:山东省高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(一般)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(一般)、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、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项目、B级项目子课题等;C2级: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项目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项目、卫生部等其他部委教学研究项目、C1级项目子课题等。

D级(市厅级):卫生厅等厅级单位项目、教育厅其他处室项目、省级高等教育学会项目、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项目、省级教育研究中心项目、C2级项目的子课题等。

E级(校级):校内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、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。

 

第四条 教学研究项目绩点计算办法

教学研究项目绩点以当年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为准计算一次,项目经费绩点以当年实际到校经费为准计算一次,由我校转出的经费不计算绩点。其计算办法为:

基本绩点+180点/万元×经费数。

其中基本绩点为:

A级项目每项10000点;B级项目每项5000点;C1级项目每项3000点;C2级项目每项2000点;D级项目每项800点;E级项目每项100点。

 

二、成 果

第五条 教学成果是指我校教师完成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、编写出版的教材、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、指导全国性和全省性学生竞赛(比赛)取得规定奖励等级以及指导优秀学位论文获奖等。

第六条 课堂教学包括备课、讲课、批改作业、答疑、出考题、阅卷、试卷分析等完整教学环节。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实验、实习、实训、社会实践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学年论文、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等,也包括军训、创业活动以及纳入教学计划的社会调查、科技制作、学科竞赛活动等。

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绩点计算公式为:6×教学标准学时数×教学质量测评系数。

教学标准学时数根据学校有关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,以学院教科办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核实的学时数为准。教学质量测评系数按照《青岛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
第七条 教材分为A级(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)、B级(国家级规划教材)、C级(省部级规划教材)和D级(其他教材)四类。

教材的绩点为:基本绩点×Z×L。

其中,A级的基本绩点为6000点/部,B级的基本绩点为3000点/部,C级的基本绩点为1000点/部,D级的基本绩点为300点/部。Z为教材字数系数:字数≤20万字为0.6,20万字<字数≤40万字为1.0,40万字<字数≤60万字为1.2,字数>60万字为1.6。L为教材类型系数:普通教材系数为1.0,辅导教材(含学习指导书、习题集等)为0.6。

第八条 教学研究论文是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,调整专业结构,改革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,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,提高教育质量,以及在组织教学工作、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,加强教学基本建设,开展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,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进行探索、研究而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
教学研究论文分为四类:

A级:被《SSCI》、《SCI》、《A&HCI》收录的论文;

B级:在《人民日报》理论版、《光明日报》理论版、《中国教育报》理论版发表的理论文章(2000字以上,专访、规划介绍等非学术论文除外);

C级:中文核心期刊(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(最新版,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制)所列的中文期刊);

D级:其他期刊。

教研论文绩点的计算:

A级论文绩点计算公式为:SSCI、SCI:1000+2000×影响因子+转载点数+100×他引次数;A&HCI:2500+转载点数+100×A&HCI他引次数。

B级论文绩点计算公式为:1000+转载点数+20×CSSCI他引次数。

C级论文绩点的计算公式为:500+2000×影响因子+转载点数+20×他引次数。

D级论文绩点的计算公式为:40+转载点数+20×他引次数。

本条款中,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的影响因子和他引次数按《CSSCI》(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》)当年度统计为准(当年度尚未公布时,以最近年度为准);自然科学类论文的影响因子以《CSCD》(《中国科学计量指标:期刊认证报告》)当年度统计为准(当年度尚未公布时,以最近年度为准),论文的他引次数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计为准。转载点数的计算办法为:《新华文摘》转载3000字(含)以上,转载点数为2000;《新华文摘》转载3000字以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或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转载,转载点数为1000;多次转载的累积计算点数(所有转载、摘录的论文均以转载、摘录的刊物原件为准)。

关于论文通讯作者计算绩点的说明:

(1)校内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教学业绩考核时,如果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,且第一作者是通讯作者指导的在职在学的学生,计算绩点时,通讯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计算。若一篇文章有二位以上的通讯作者,最后一位通讯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计算绩点,其余通讯作者按照论文作者顺序依次计算绩点。

(2)新引进人才教学业绩考核时,如果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,绩点以该二人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得到的绩点的平均值计。

(3)若第一作者是青岛大学教师,并且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,教学业绩考核时,绩点以该二人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得到的绩点之和的平均值计。

第九条 教师指导竞赛可获得相应绩点。竞赛(比赛)是指体育、艺术、数学建模、电子设计、英语、研究生科技创新等经学校主管部门认可的全国或全省性比赛(竞赛),学生代表(队)获以下规定奖励等级后,可为其指导教师计算绩点。竞赛(比赛)等级的划分按照《青岛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A级:特等奖4000点,一等奖(或金奖或第一名)2000点,二等奖600点(或银奖或第二名),三等奖(或铜奖或第三名)200点;

B级:特等奖400点,一等奖(或金奖或第一名)200点,二等奖(或银奖或第二名)80点,三等奖(或铜奖或第三名)50点。

第十条 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在全国或全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,可获得绩点:

A级(优秀博士论文):全国优秀博士论文20000点,全省优秀博士论文3000点;

B级(优秀硕士论文):全省优秀硕士论文1000点;

C级(优秀学士论文):全省优秀学士论文500点。

 

三、奖 励

第十一条 奖励是指由各级教育管理部门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和教材奖,以及组织的教学大奖赛。所有获奖成果的名称、人员组成及位次均以授奖部门正式颁发的奖励证书为准。同一成果先后获得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奖励,按最高级别予以计算绩点,不重复计算。

第十二条 奖励所得绩点计算办法:

1.教学成果奖

A级(国家级)绩点标准为:特等奖200000点,一等奖100000点,二等奖40000点;

B级(省部级)绩点标准为:一等奖20000点,二等奖6000点,三等奖2000点。

C级(校级)绩点标准为:一等奖1000点,二等奖300点,三等奖100点。

2.青岛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和青岛大学实验教学大奖赛获奖

绩点标准为:一等奖1000点,二等奖300点,三等奖100点。

3.教材奖

A级(国家级)绩点标准为:一等奖60000点,二等奖20000点,三等奖6000点;

B级(省部级)绩点标准为:一等奖6000点,二等奖2000点,三等奖600点。

C级(校级)绩点标准为:一等奖100点,二等奖40点。

4.专项教学技能比赛获奖

A级(国家级):国家教育主管部门、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教学技能比赛。一等奖2000点,二等奖1000点,三等奖500点。

B级(省部级):省级教育主管部门、专业委员会、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教学技能比赛,以及A级比赛的分赛或预赛。一等奖1000点,二等奖500点,三等奖300点。

C级(其他):其他教育主管部门、专业委员会、行业协会组织的教学技能比赛,以及B级比赛的分赛或预赛:一等奖300点,二等奖100点,三等奖50点。

四、附 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十三条 实际教学业绩考核过程中出现本体系未做规定的,将邀请有关专家论证后报学校批准执行。

第十四条 本体系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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