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大办字〔2017〕14号
关于中秋节及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中秋节及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放假时间
10月1日(星期日)至10月8日(星期日)放假,共8天,9月30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。
二、作息时间调整
从10月1日实行秋冬季作息时间,上午作息时间不变,下午为13:30-17:00。请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上述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。
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 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
2017年9月11日